准销售楼盘需具备“五证”和“两书”

牡丹江大鹏新闻网 2018-05-09 08:15:00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伴随房地产市场进入购销两旺时期,购房者对于购房相关知识需求较大。日前,记者采访市房产局业内人士,进入市场销售的楼盘必须具备“五证”和“两书”。

日报讯(潘立强 记者 刘真辉)伴随房地产市场进入购销两旺时期,购房者对于购房相关知识需求较大。日前,记者采访市房产局业内人士,进入市场销售的楼盘必须具备“五证”和“两书”,购房者切记签订网上联机备案“商品房买卖合同”。

据了解,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,必须具备一定条件,且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相关手续。已经取得商品房预(销)售许可证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公示“五证”,即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《商品房预(销)售许可证》。同时,销售楼盘还要公示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、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、“商品房买卖合同”示范文本、开发企业资质证书。

业内人士表示,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,要确保从开发商手中购买,购买前要认真查看核实开发商“五证”是否齐全,所购房屋是否在销售许可范围内。同时,还要获取“两书”,即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,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,正常使用情况下,各部件的保修期等;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包括开发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委托监理单位、住宅的结构类型、装修装饰注意事项、上水下水、电、燃器、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等。

此外,除“五证”和“两书”外,还有“一表”即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,由设计、监理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,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。

房产部门提醒,交付购房款时要与开发商签订网上联机备案的“商品房买卖合同”,并及时登录“牡丹江房产网”进行查询。如遇购买商品房产生纠纷,购房人要依据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